2008.06.22 更新資料
自96 年7月1日起台南市停止發放婦女生育補助,但於96年6月30日(含當日)前生產者,且符合本市生育補助領取對像者,生育補助金保留至7月31日(含當日),於8月1日(含當日)後始申辦出生登記者,生育補助金不予核發。
嘉義市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一胎補助新台幣3600元,雙胞胎1萬元,三胞胎以上(含三胞胎)
2萬元的福利,請於新生兒出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
條件限制:1.產婦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
2.產婦設籍本縣未滿6個月或產婦為外籍(含大陸)但其配偶
已設 籍本縣6個月以上
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戶籍謄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
相關網站:http://www.cyhg.gov.tw
嘉義縣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補助3000元,雙生以上者,補助費比例增給
條件限制:1.產婦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
2.產婦設籍本縣未滿6個月或產婦為外籍(含大陸)
但其配偶已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。
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戶籍謄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
相關網站:http://www.cyhg.gov.tw
其他說明:自嬰兒出生之次日起,經過3個月不行使而消滅。
嘉義縣大林鎮(鄉鎮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補助3000元,雙生以上者,補助費比例增給。
條件限制:1.產婦設籍本縣9個月以上
2.產婦設籍本縣未滿9個月或產婦為外籍(含大陸)
但其配偶已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
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戶籍謄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、申請書。
相關網站:http://www.cyhg.gov.tw
其他說明:自嬰兒出生之次日起,經過3個月不行使而消滅。
若婦女懷孕滿六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且合規定者,
須檢附合法醫療機構之証明書提出申請
嘉義縣梅山鄉(鄉鎮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六千元
條件限制:產婦設籍滿9個月以上
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戶籍謄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、申請書
相關網站:http://www.cyhg.gov.tw
嘉義縣阿里山鄉(鄉鎮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一萬元
條件限制:(1) 產婦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
(2) 產婦設籍本縣未滿6個月或產婦為外籍(含大陸),
但其配偶已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,
新生兒並在本縣辦理出生登記者,
(設籍6個月的認定為嬰兒出生日往前推算6個月)
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戶籍謄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、申請書
相關網站:http://www.cyhg.gov.tw
其他說明:洽阿里山戶政事務所
嘉義縣大埔鄉(鄉鎮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一萬元
條件限制:(1) 產婦設籍本鄉滿6個月以上者
(2) 產婦設籍本鄉未滿6個月,
但其配偶已設籍本鄉滿6個月以上者
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戶籍謄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、申請書
相關網站:http://www.cyhg.gov.tw
嘉義縣義竹鄉(鄉鎮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兩千元
條件限制:凡設籍本鄉滿6個月以上之婦女,或配偶設籍6個月以上者
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戶籍謄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、申請書
相關網站:http://www.cyhg.gov.tw
其他說明:出生後三個月內申請
高雄市旗津區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補助一萬元
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戶籍謄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、申請書
高雄縣蔦松鄉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補助一萬元
條件限制:凡婚生新生兒在本鄉設籍,
且其父母設籍本鄉並繼續居住滿一年以上者
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全戶戶籍謄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
出生證明、撥入存摺封面影本
其他說明:生育後兩個月內提出申請
高雄縣大樹鄉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補助五千元
條件限制:凡新生兒在本鄉設籍,及其父母任一方於
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算六個月前即設籍本鄉並繼續居住者。
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全戶戶籍謄本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
高雄縣仁武鄉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2000元,第3胎起單胎5000元
條件限制:凡婚生新生兒在本鄉設籍,且其父母設籍本鄉
並繼續居住滿一年以上者。
準備資料:身份證影本、全戶戶籍謄本、印章、出生證明、
本鄉農會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
其他說明:於生育後兩個月內提出申請
高雄縣大社鄉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3000元
條件限制:凡父或母於本鄉設籍一年以上,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,
可於辦理完竣檢附出生謄本及出生證明書
逕洽本鄉鄉公所社會課請領。
高雄縣梓官鄉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2000元
條件限制:設籍本鄉之已婚夫妻、男方需設籍六個月以上。
準備資料:戶口名簿正本、印章、外籍新娘需居留証
其他說明:新生兒需設籍本鄉(須出生三個月內申請)。
高雄縣岡山鎮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3000元,雙胞胎以上10000元
條件限制:設籍本鄉之已婚夫妻、男方需設籍六個月以上。
準備資料: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、出生證明影本或醫院證明書、
申請人私章、身份證、申請書
高雄縣阿蓮鄉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3000元,雙胞胎以上5000元
條件限制:凡設籍阿蓮鄉六個月(含)以上的生育婦女,
及在阿蓮鄉設籍的新生兒
準備資料: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、出生證明影本或醫院證明書、
申請人私章、身份證、申請書
其他說明:生育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
高雄縣路竹鎮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5000元,雙胞胎以上20000元
條件限制:請洽相關單位
準備資料: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、出生證明影本或醫院證明書、
申請人私章、身份證、申請書
屏東縣牡丹鄉(一般生育補助)
補助金額:每胎五千元
條件限制:新生兒在本鄉辦理出生登記,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。
1.凡設籍本鄉六個月以上之十八歲以上至六十五歲以下婦女。
2.產婦設籍雖未滿六個月,但配偶設籍本鄉已滿六個月,
且繼續居住一年以上者。
3.婦女懷孕滿二十四週以上,
於妊娠過程不幸胎死腹中或生產死胎者。
準備資料:父母身份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
相關網站:www.pthg.gov.tw
其他說明:設籍並繼續居住本鄉一年,係指居住期間未中途遷出者,
若中途遷出又遷入者,以遷入之日期為計算基準日核算滿一年。